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l款第((12)项的规定,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一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问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处理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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