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主编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工程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经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若干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合同。建设工程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

《合同法》第16章对建设工程合同作出了专门规定,《建筑法》及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二部行政法规亦对建设工程活动进行规范。《铁路法》第3章的铁路建设部分可作为审理铁路修建合同纠纷案件的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等司法解释分别适用于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并可作为审理其他类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