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主编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劳动报酬所发生的争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法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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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指引1

  1. 公司应当支付员工未休年休假报酬

法官评析22

  1. 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主张代理报酬案件的法律适用及裁判思路——郑某某诉潘某某劳务报酬纠纷案
  2. 劳动者道德风险与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排除
  3. 用人单位变动中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的司法认定
  4. 本案能否执行诉讼保全房产
  5. 从本案看加班费的支付问题
  6. 本案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
  7. 劳动报酬附延缓条件是否有效
  8. 本案欠条上方加注的是还款期限还是还款证明
  9. 本案劳务派遣公司该给劳动者多少工资
  10. 证人依法出庭作证单位是否可以扣工资?
  11. 本案金某能否向汤某主张债权
  12. 本案工资欠条所附加的条件是否有效
  13. 拒付劳动者定额外加班工资的行为违法
  14. 一张摹仿欠条换得现金举证责任谁担
  15. 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能否作为拖欠工资的有效证据
  16. 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报酬要补发
  17. 特殊工作岗位加班维权误区提示
  18. 劳动者切勿被“提成”所迷惑
  19. “高温天气”来临,劳动者如何维护“高温权益”
  20. 加班工资引发纠纷 劳工双方皆需防范
  21. 雇员可否向雇主已离婚的妻子索要劳务费
  22. 父子同讨债 儿子却失踪 共同债权可分开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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