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知识
1、什么是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要求劳动仲裁机关予以维护时,就劳动争议事项提出仲裁请求的法律文书,也是劳动仲裁机关立案的依据和凭证。
2、劳动仲裁申请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首部
①标题: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②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主要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法人、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请求事项
明确写出当事人请求劳动仲裁机构予以评断、解决的具体事项。有多个请求的须分项列出。
(3)事实与理由
该部分主要是陈述为何要申请劳动仲裁,阐述具体的事实情况。其中,事实和理由都要写清楚、透彻。
另外,在事实理由之后,如有证据,则要写明提请仲裁所依据的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据线索,证人的姓名、地址。
(4)尾部及附项
致送仲裁委员会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1、副本 份
2、证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