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与民事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团体,为维护其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责任所使用的法律文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说明老百姓打民事官司不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作为企业、法人,都应当有书面的起诉状。
2.民事起诉状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首部
①标题:写“民事起诉状”。
②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被告方的情况尽量从合同、负责人名片、公开网站等方面得知。如果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在列写完当事人之后,写明第三人的姓名和基本情况,并且根据案情需要,证明第三人与原、被告的关系。
(2)诉讼请求
请求事项必须写得明确、具体,不能写得含糊其辞、抽象笼统。
(3)事实和理由
事实部分:要围绕着诉讼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叙事要完整,要讲明民事案件案情事实的六个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和结果;叙事要真实。诉状是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根据之一,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案件事实的本来面貌;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情事实关系不重要的,但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叙述事实用词要准确,达到表达恰当。
理由部分: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根据事实,对照法律有关条款作理由上的论证。
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5)尾部及附项
尾部包括: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具状人签名;起诉时间;附项主要应当列明材料的内容以及份数,包括诉状副本、证物、书证。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公司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第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 份。
其他证明文件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