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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上银行防失财 步步为营


支付宝余额宝引起了人们对网上银行理财的热情,网上银行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愈显重要,然而在使用中也是纠纷频发。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以来,江苏无锡惠山法院受理的因网上银行支付误操作引发的纠纷、与网上银行有关的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受害者往往因一个微小的失误、一念之差而造成巨大的损失。

转账汇错账户  不当得利难追回

201312月,某贸易公司向无锡某金属制品厂订购一批钢带,过了付款期限,金属制品厂仍然没有收到货款,询问后才发现,钱被打到了其他公司的账户上。原来贸易公司会计在使用网银支付货款时,没有核对清楚收款单位,把35万元货款误汇给了曾经有过业务往来的厂名相似的另一家钢材厂。

当贸易公司向误收款的钢材厂讨要这笔钱时,对方却一再拖延。贸易公司向银行求助,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网银操作的特殊性,他们也爱莫能助。

20142月,贸易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钢材厂返还不当得利。诉讼中,钢材厂承认两家单位已经有两年没有业务往来,所以收到贸易公司的这笔钱款应该是对方误操作,但是已将此款他用,目前无法归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贸易公司对其主张的误付款事实已提供证据予以证实,钢材厂对此亦认可,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钢材厂返还人民币35万元。

2012年至今,惠山共审理了5起因网上银行误操作引发的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涉案总标的额达150余万。此类案件均由于原告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利用网银汇款时误操作而将钱款汇给被告,涉案的被告中,有的企业已经停产停业,由于拖欠银行贷款,相关账户已经被银行冻结,一旦有钱汇入账户,便立即被银行扣划。原告即便胜诉,钱款也很难全额追回。

“钓鱼网站”傍上游戏  充游戏币被套迷局

20133月,大学生顾某在玩网络游戏“地下城与勇士”时,发现游戏页面经常弹出小喇叭广告,称充值购买游戏币有优惠。顾某想起自己的游戏币快用完了,便进入广告上公布的“充值网站”链接,按照提示步骤操作。当顾某通过网银支付了300元后,却没有收到游戏币到账,对方称支付平台出了问题,需要联系“客服”解决问题。

随后,“客服”便以“首次充值需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被银行冻结需充值解冻”、“游戏级数不够需升级VIP”等理由要求顾某继续充值。尽管还是没有拿到游戏币,但得到承诺后,顾某还是不断地向该网站充值,没想到却越陷越深,花光了一学期的生活费9800元。更蹊跷的是,当顾某向对方说实在拿不出钱了,这个网站连同所有的联系人便立刻在网上“消失”了。此时,顾某方才意识到受骗了,连忙报警。

据被告人张某和王某向警方交代,该“钓鱼”网站是专门花钱请人制作,发布在游戏页面上误导游戏玩家,已有多名被害人受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近年来,虚假网店、虚假游戏官网、违法销售欺诈等“钓鱼”网站增长迅速,隐藏在电商网站、网络游戏等页面,令人一时难以辨别。网民在互联网上搜索各种热销商品、相关服务电话、理财产品等时,很容易访问到钓鱼网站,访问这类网站可能造成支付宝、网银帐号信息泄露。同时,随着余额宝的持续火热,互联网金融兴起,与之相关的各种假冒投资理财网站如小额贷款办理、信用卡办理、投资理财诈骗等也迅猛增长。犯罪分子还将钓鱼网站与电话诈骗结合,从假购物到假退款流程俱全,使得不少网民损失惨重。

QQ被盗落入陷阱  “救急”汇款石沉大海

“我以为女儿在国外急需用钱,根本没想到跟我聊天的是骗子啊!”发现自己一时糊涂把钱汇给了陌生人,李女士后悔不已。

李女士的女儿小唯在国外上学,平时母女俩经常使用QQ联系。20139月,“小唯”突然在QQ上说要上哈佛大学的培训课,并提供了培训课老师“赵老师”的QQ号,让母亲和他联系具体事宜。李女士不觉得有异常,简单聊天了解情况后,便根据“赵老师”提供的银行卡号用网银向其汇款16800元。几天后才得知,小唯的QQ号被盗,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登录了,更不可能向母亲索要培训费。李女士报警后,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追查,实施诈骗的秦某、胡某在外省被警方抓获。据交代,他们从网上找来QQ盗号病毒软件,通过QQ聊天随机发送,然后获取中病毒的QQ号和密码,偷偷登陆后从聊天记录中寻找关系亲密的“好友”伺机骗钱。法院经审理认为,秦某、胡某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分别判处秦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指出,QQ号码被盗防不胜防,但是人们对于在QQ上谈论钱款往来缺乏足够的防范意识,轻易就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汇款操作。近三年来,惠山法院审结通过QQ盗号木马进行诈骗的案件7件,通常在国外求学的学生家长、异地工作的亲朋好友都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下手的目标,利用其他通讯方式不畅通和“帮忙救急”的心理,被害人一般尚未核实身份就用网上银行给犯罪分子汇款。

网银交易:亟需规范体系

网上银行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但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令人担忧。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法官建议要尽快加强网银交易的规范化体系建设,努力保障网银交易安全。

首先,加强网络安全。网上银行的运行必须依靠信息数字化在互联网上流转,因此难以避免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网上银行交易主体的身份识别,交易过程的商业秘密、电子通讯的安全、交易和其他记录的保存和管理,未经授权的中途拦截和篡改等,成为客户关注的安全问题。网上银行大量的资金流动,更容易成为不法分子攻击的目标,网络犯罪作案手段更加隐蔽,不易被抓获,经济损失难以估计。

其次,健全法律法规。网上银行虽然有一定的监管,但是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的协议,出现问题后责任确定、承担,裁判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界定。对网络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事后判定损失程度等法律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界定,这也增加了银行与客户进行网上交易的风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于网上银行提出了强烈的市场需求,网上银行的持续、规范发展需要一个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环境,以确保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完善信用体制。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信用档案制度,网上银行缺乏应有的信用环境。网上交易有开放的特点,交易双方互不见面,交易的真实性不容易考察和验证。并且,目前的网上支付系统各银行各自为政,企业及个人客户信息零散不全,无法共享信息资源。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支持网络经济发展。

法官支招:捂紧“网上钱袋子”

惠山法院在审理涉网上银行纠纷时发现,大部分案件由于受害者缺乏防范意识和操作失误引起的。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法官提醒网民,在使用网上银行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养成良好的交易习惯:

一是增强辨识能力。网友在登录网上银行时,应直接输入银行网址或者留意核对所登录的网址与银行的法定网址是否相符。目前,犯罪分子使用的“钓鱼网站”多是在正规官方网站的基础上,添加字母或修改后缀变成的,不要轻信网上流传的网址或链接,如通过垃圾邮件或论坛得到的网站地址。

二是保护个人信息。事实上,任何部门都无权向客户索要账号和密码,银行也绝对不会以“涉嫌洗钱冻结账户”、“对被盗用账号进行保护”理由,让用户用网银把钱转到某个“特殊”账户里,收到这类提示时应引起警惕。在设置个人密码时应尽量避免与个人资料有关,如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等一些易被猜测的数字;同时,要定期更换自己的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避免被盗用。

三是检查交易记录。客户应对网上银行办理的转账和支付等业务做好记录,定期查看“交易明细”,如发现异常交易或账务差错,立即修改相关交易密码,进行银行卡挂失或及时与银行联系。

四是保管好数字证书。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电脑上使用网上银行,使用完网银后,要及时“退出交易”,清除电脑中的交易信息,并立即取走U盾等数字证书。通过网银交易时,应开启杀毒软件的即时监控功能,并打开个人防火墙,防止个人账户信息被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