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3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摘要】

201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550

201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545

2012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

2012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208元 

2012年浙江省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元(最新数据还需要更新)(在新数据未出来前,可沿用2011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731元)

(1)农村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城镇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指数×20年

(3)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赔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如果有多个伤残等级的,以最高者确定赔偿指数,其他等级十级至六级的,计算2%附加指数;五级至一级的,计算4%附加指数。赔偿指数与附加指数之和最大不得超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