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交通事故案件如何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摘要】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受害人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除此之外,还能有其他选择吗?

    近几年来我国汽车市场一直呈现迅猛增长的势头,特别是2009年我国取代美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汽车消费国。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多年居高不下,造成了巨大的损失:2001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75.5万起,事故共造成10.6万人死亡;2002年,中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3万起,造成10.9万人死亡、56.2万人受伤;2003年全国公安部门共受理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这些事故造成104372人死亡;2004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9.4万人,居世界第一;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案件,受害人一般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除了上述侵权行为地之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选择管辖法院能够发挥什么作用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因为受诉法院具有可选择性―――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法院,则选择管辖地带来地域的差别,直接导致赔偿标准的差别。因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

    举例说明,北京人A在贵州某地与上海人B驾驶的车辆碰撞,导致A人身损害,则A可选择贵州某地法院管辖,也可选择被告所在地的上海法院管辖,如果在贵州起诉,则相关赔偿费用按照贵州的标准计算,如果选择上海起诉,则按照上海的标准计算,根据上海市统计局的统计,上海的各项标准均远远高于其它内地省份,所以,A选择在上海起诉获赔金额将比在贵州起诉高出许多。这个例子仅仅是给大家提供一个选择的方法,具体怎么选择,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反正选高不选低就是你要遵循的铁律。

    选定受诉法院的重要性,它关系到你获赔金额的多少,其基本原则概括一下: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高,就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赔偿标准高,则选择被告住所地管辖,记住,这不是投机!而是技巧!

    当你处心积虑的选择了一个赔偿标准高一点地方的法院起诉,这时候是不是松了一口气,然后就慢慢的打官司呢?答案是否定的,记住你的故乡,说不定你的赔偿金额将翻个跟斗往上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简而言之,就是你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比受诉地更高的,可按更高的标准计算,这时候,你要做的就是赶快去统计局拿统计数据给法院了。

    举例说明:北京人A在山东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A经过选择,认为山东的赔偿标准高于被告所在地标准,因此选择在山东起诉,但是,北京的标准却又比山东高,怎么办?建议你赶快把北京的标准提交给法院吧,要求法院按照北京标准判决!

    因此处理交通事故案件需要慎重选择起诉法院和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