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原告云某与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摘要】

【案例要旨】

    在“普天之下,遍唱和谐”的今天,调解制度已成为我国民事诉讼中一项最具特色的制度,也是目前我国法院运用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同时也是鼓励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应用的一种结案方式,它对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有着良好的作用。本案原是一个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但人民法院在本案的处理中所运用的调解方法,很值得我们去研究学习。

【基本案情】

    2009年10月5日,被告云某因资金周转不灵,向同村村民王某借款2100元,并出具借款条据一支,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20‰,三个月后由被告连本带息一次性将借款归还原告。借款到期后,在原告的多次催要下,无奈之际,被告勉强凑得300元钱归还了原告,余款在原告数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还本付息。另经查明,原告王某曾于2002年向被告借款500元,并出具借条一支。但双方并未约定借款利息。

【调解过程】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由于双方都心中有气,都觉得是对方欺负了自己。所以,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原告埋怨被告拖欠其借款迟迟不还,且至今在自己面前理直气壮,没有一点知错的态度。为此他不愿意接受法庭的调解,要求法庭做出公正的判决,帮自己出了这口怨气。而被告则认为原告要求自己还本付息,那么原告2003年欠下自己的钱至今未还,尽管双方当时没有约定利息,但也应该支付利息。否则自己不是成了冤大头,叫别人笑话。双方争得面红耳赤,都不愿意接受法庭的调解。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认为,在全国上下都在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社会和谐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尽管本案判决起来容易,但原被告原属同村村民,若使双方矛盾激化,日后必将成为本村甚至本乡的不安定因素,会严重影响到本地区社会的和谐构建,后果远远超出了一个小案件该有的影响。法庭工作人员在认真分析研究本案的具体情况的前提下,初步制定了调解方案,准备再一次为社会的大和谐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

    法庭的第一步工作是做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使其愿意接受法庭的调解。通过数次和当事人的接触,法庭工作人员了解到本案的原、被告是两个个性完全相反的人,原告是一个具有典型的胆汁质气质和情绪型性格特点的当事人,这类人遇事往往容易情绪冲动,甚至会一时丧失理智,行为极易被其消极情绪所左右。这让法庭工作人员在担忧双方矛盾会激化之余,亦对化解本案有了一丝希望,我们知道,这一类当事人心理活动外露,其心理的想法很容易为人所掌握。在对这一类当事人进行调解时,要避其锋芒,待其情绪稳定后再进行沟通调解,为此,法庭决定先将本案搁置一段时间。待原告情绪稳定后,承办法官又多次到原告家里,通过村干部、原告的近亲属等,大家坐在炕头上一起给原告做工作,终于,事实证明法庭的处理方法是正确的,先冷却处理,后通过法庭工作人员多次到原告家里和其沟通,话家长,做情感交流,慢慢地原告对法庭工作人员产生了一定的信任,终于愿意接受法庭主持下和被告进行调解。

    接下来,法庭工作人员又多次到被告家里,说服其接受调解,本案被告是一个具有典型的粘液质气质和内向、理智型性格特点的当事人,心理活动比较隐蔽,而且比较固执,已经形成的某些认识不轻易改变。并且心理防御机制特别强,对于调解人员的调解信息“紧闭心扉”,或由于归因逆反,予以抵制。法庭工作人员经研究后认为:对于这种人应避开其防御中心,采用迂回的方法,在其未设防的情况下,使调解信息进入其头脑。针对这一情况,法庭工作人员多次以下乡路过为由到被告家里话家常,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看看有什么困难能帮到。聊到融洽时,法官们便不失时机的给被告讲述与本案相关的案例及其法律知识,并告诉他,遇事不能只顾自己,应该多从对方的角度考虑考虑。后法庭工作人员又找了当地村干部和被告相对比较信任的人,通过他们给被告讲述利害,并通过他们向被告流露如果其不接受调解,法庭将径行判决,不再考虑他的家庭特殊情况,对其施加压力。这样一来,被告自知判决后对自己实为不利,于是便主动接受了法庭的调解。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原被告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又重新坐在了一起。鉴于本案当事人的特殊性,法庭工作人员为了进一步促成调解,决定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讲述本案对其不利的情况,叫他们作出让步。法官们先给原告做工作,通过之前一段时间的接触,法官了解到原告是一个喜欢直截了当的人,但在本案当中的确有气没有撒出去,于是,法庭工作人员分开双方后,先叫原告宣泄自己对被告的不满,调解人员耐心地倾听了原告倾诉自己在向被告催要借款过程中所受到的委屈和不满,然后给予了其足够的同情和安慰。在原告消极情绪得到宣泄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做心理疏导工作。首先,告知其于2002年欠被告借款至今未还,将心比心,也存在重大过错,这也是使被告产生逆反心理,不予还钱的终极原因。所以,在本案中,原告也是存在过错的;其次,民间借贷本身就是存有风险的,这种风险包括借贷风险、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这些风险必须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最后,所谓赊三不如现二,鉴于本案被告的情况,能当庭兑现对其会更加有利。讲到这里,法庭工作人员已经觉察出原告已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结果了。在仔细斟酌后,鉴于原告的直爽性格,法庭工作人员直截了当的告诉他法庭处理意见;原告于2002借被告款不予计算利息,本金可相应抵消本案案款,原告须放弃自己对被告债权中享有的部分利息,放弃部分不超过利息总数的30%。具体数额待和被告沟通后确定。法庭工作人员先叫原告考虑,但原告终究还是按耐不住,没等法庭工作人员说完,原告一拍桌子,表示同意。接着法庭工作人员又对被告做工作。针对被告的个性特点,首先向其告知,如果达不成协议,法院将会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返还原告本息,并且一分一厘也不会少,判决生效后如果其不自觉履行,还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到时候损失会更大。使其在心里上产生一种震慑感,以进一步突破其心理防线。接下来,通过仔细倾听被告的讲述并适时向其细致分析利害,帮助其理清思路。让他明了自身的言行举止有哪些不当之处。通过深入的调解,双方的分歧已相当接近。于是法庭工作人员经和议后决定先通过慢慢渗透的方法让被告接受这一调解意见。被告先是推脱没钱,后又说看能不能待其秋收卖了洋芋后再兑现。看到被告有了妥协的意向后,法庭决定接受被告的请求,以自己的洋芋按照时价抵消债务。于是法庭工作人员把双方叫到一起告诉他们法庭的处理意见:原告于2002年借被告款不予计算利息,本金可相应抵消本案案款,原告须放弃自己对被告债权中利息总数的73%。宣布后双方均表示同意,协议终于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

【调解结果】

    由被告云雷于一次性偿还给原告王正旗借款1300元。

【评析意见】

    本案能够顺利调解结案,有以下几个方面起了关键作用:一、本案承办法官的耐心、热心和信心。本案的调解过程一曲三折,承办法官多次去原被告家里座谈、话家常,得以使本案顺利结案。这当中法官的工作态度起了重要作用。二、恰当的运用了调解技巧和方法。本案承办法官针对当事人的文化素质、性格特点,适用不同的方法,因人而宜,对症下药,多次到当事人家里话家常,采用攻心式、疏导式等多种调解方法。动员多种社会力量化解矛盾,很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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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