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河南省新郑市中医院遗弃并导致患者死亡事件的通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大学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河南省新郑市中医院遗弃并导致患者死亡事件的通报》(卫医发(2005)257号)转发给你们,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将此文转发至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并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及时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版权所有:大中华律师网 技术支持: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