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探矿权人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各探矿权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探矿权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2003)149号)和《关于开展探矿权人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65号)要求,决定对探矿权人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的检查与2006年度勘查项目“年检”一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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