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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采矿权价款处置意见》的通知
 
 
各县 (区) 人民政府 ,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2006年第187号令)的有关规定 , 为推进我市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工作,保障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阳泉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采矿权价款处置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阳泉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采矿权价款处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