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向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调取无需外国主管机关协助提供的证据时, 本院国际司法协助专办员给高级法院国际司法协助统一管理部门的转递函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民商事案件域外调查取证请求转递函

(适用于向在域外的中国公民进行无需外国介入的调查取证)

编号(自动生成)

××××高级人民法院:

我院审理的×××(原告、上诉人等)与×××(被告、被上诉人等)×××(案由)一案,应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经我院审查同意/因审理案件需要,我院认为需向在×××国的中国公民×××调查取证。该项调查取证无需×××国主管机关介入或提供协助。

我院对调查取证请求材料进行了审查,确认下列内容无误(需逐项勾选或填写):

1、请求书的各项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2、附件中没有明确标注密级的材料()

3、请求书加盖了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院章()

现将有关材料(word文档及Pdf文档)转去,请予审查并转递。

文件清单:

1、××××人民法院致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委托函

2、向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调查取证请求书

3、请求书附件

××××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