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审理案件的业务庭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向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调取无需外国主管机关协助提供的证据时给本院国际司法协助专办员的转递函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民商事案件域外调查取证请求转递函

(适用于向在域外的中国公民进行无需外国介入的调查取证)

编号(自动生成)

本院×××部门(国际司法协助专办员所在部门):

我庭审理的×××(原告、上诉人等)与×××(被告、被上诉人等)×××(案由)一案,应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经我院审查同意/因审理案件需要,我院认为需向在×××国的中国公民×××调查取证。该项调查取证无需×××国主管机关介入或提供协助。

现将有关材料(word文档及Pdf文档)转去,请予审查并转递。

文件清单:

1、××××人民法院致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委托函

2、向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调查取证请求书

3、请求书附件

×××庭

××××年××月××日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本函不适用于向在委内瑞拉的中国公民调查取证,向在委内瑞拉的中国公民调查取证,无论是否需要委内瑞拉主管机关协助,一律依据海牙取证公约提出调查取证请求。因个案差异,目前无法制作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调查取证请求书格式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