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国法院协助外国法院送达司法文书,本院国际司法协助专办员向高级法院国际司法协助统一管理部门出具的送达结果转递函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协助外国送达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司法外文书办理结果转递函

编号(自动生成)

××××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号函转来的××(请求国)请求向×××(受送达人)送达法律文书一事,我院已经完成送达。

我院对承办部门出具的送达结果转递函和送达回证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如下(需逐项勾选或填写):

1、承办部门出具的送达结果转递函各项内容填写无误(勾选)

2、送达回证中各项内容填写规范、完整(勾选)。

其中:

2.1 逐一列明了所送达的文书的名称和份数(勾选)

2.2 送达日期填写完整(勾选)

2.3 有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的签字或盖章(勾选)

2.4 有送达人的签字或盖章(勾选)

2.5 加盖了承办法院的院章(勾选)

2.6注明了代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代收人符合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勾选)

2.7(如送达不成功)说明了未能成功送达的原因(勾选)

现将承办部门出具的送达结果转递函、送达回证【以及未能成功送达的文书(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转去,请审查并转递。

××××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