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高级法院国际司法协助统一管理部门给最高法院外事局的司法文书送达请求转递函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域外送达请求转递函

编号(自动生成)

最高人民法院外事局:

××××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上诉人等)与×××(被告、被上诉人等)×××(案由)一案,需向本案×××(诉讼地位)×××(受送达人的姓名或名称)送达司法文书。

我院对需要送达的文书进行了审查,确认下列内容无误(需逐项勾选或填写):

1、各项文书中受送达人的姓名或名称一致()

2.1、各项文书中受送达人的送达地址一致()

2.2、各项文书中受送达人的地址不一致,我院确认本函中所列明的送达地址为经核对无误的送达地址()

3、本案的答辩期限(如有)为30天,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4、本案预留的送达时间符合有关要求()

5、本案的举证时限(如有)为天(201×年××月××日),开庭时间(如有)为201×年××月××日

现将需要送达的司法文书有关材料转去,请予审核并转递。

一、受送达人信息

受送达人:

国籍:

送达地址:

二、需要送达的司法文书清单: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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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