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裁定书(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人民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认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国××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于××年××月××日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申请称:......(简要写明具体事实和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判决。

被申请人×××提交意见称:......(简要写明同意或者不同意申请人请求的具体事实与理由)。

本院查明:............(写明查明的相关事实)。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对事实的认定、对争议焦点的归纳、分析、说理等)。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国际条约或者双边协定第×××条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条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国×××法院×××号民事判决不予承认和执行。

本案申请费×××、保全费×××......(写明各种诉讼费用),由×××负担。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1条、28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4354454654754854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等30余个条约。

2、参见本部分样式6的使用说明。

3、本院认为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予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需要分析认定该判决存在×××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者协定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条××项规定(即不予承认和执行的具体条文)的情形,并援引上述具体条文的规定作出不予承认和执行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