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通知书样式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执××字第××号

××××(写明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

××××(行政机关名称)因...... (写明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行政××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并于××××年××月××日,以(××××)××字第××号××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支付......(写明行政××书确定的金额)××元。

二、支付迟延履行金××元。

三、负担申请执行费××元,其他申请费××元,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元,其他诉讼费用××元。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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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执行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非诉行政案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时使用。

2、如有其他需要列明的通知事项,可以按主文序号顺延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