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钱给付案件执行通知书样式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执××字第××号

××××(写明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

你(单位)与......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本院(或×× ×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 判决(或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案号和名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或委托、或移送、或报请执行的单位或部门名称)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或报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年××月××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支付......款××元。

二、向×××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元。

三、负担案件受理费××元,其他诉讼费用××元;申请执行费××元。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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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执行以确定金钱给付为内容的申请执行、委托执行、移送执行等,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时使用。

2、报请执行应包括下一级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报请执行和人民法庭向基层人民法院报请执行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