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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司 法 建 议 书

××××(主送单位名称):

我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中,发现......(写明发现有关单位存在的重要问题和提出建议的理由)。为此特建议:

......(写明建议的具体事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函告我院。

××××年××月××日

(院印)

抄送:...... (写明抄送机关名称)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规定制定,供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存在重要问题,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的书面建议时使用。

2、“存在的重要问题”要书写清楚,“提出建议的理由”要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建议的事项要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特别是对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要有确凿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依据。如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第(三)项的有关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的,应当分别引用上述法条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