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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变更合议庭审批表

案号

案由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其他

变更内容(必填

变更事由

(请在右侧

相应项中

“√”

□    1.依法回避                  

□2.合议庭成员开会或外出公干   

□    3.合议庭成员考试、学习;

□4.合议庭成员请病假;

□    5.人员调岗;

□6.属系列案需排同一承办人或

□    7.其他(不属于以上原因,请予以注明原因)

其他理由

原合议庭

变更后

合议庭

原承办人

变更后

承办人

原书记员

变更后

书记员

批准人及批准时间: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条、第6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需要组成合议庭讨论时,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用。

2、对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理决定是否执行的审查;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处理;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对妨害执行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制作参与分配方案;上级法院在协调、监督下级法院执行案件中作出裁定、决定等七个方面,均应组成合议庭讨论。

3、变更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应当在案卷中记载,并通知有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