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案号和名称),于××××年××月××日,以(××××)××执×字第××-××号执行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写明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状况],并责令被执行人...... (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写明财产名称、数量等内容)。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拍卖被执行人财产时使用。
2、拍卖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可参照此样式,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0条第2款。
3、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股票拍卖,可参照此样式,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
4、拍卖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可参照此样式,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第2款。
5、拍卖被执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可参照此样式,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