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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协助公示通知书

(××××)××执××字第××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根据本院(××××)××执×字第××号执行裁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之规定,请协助公示下列事项:

解除对被执行人×××(证件种类、号码:×××)持有×××(公司等市场主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数额)的冻结。

附:本院(××××)××执×字第××号执行裁定书

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院印)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制作,供人民法院通知工商部门对被执行人的股权、其他投资权益公示解除冻结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