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级法院处理执行争议案件协调划款决定书样式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协调划款决定书

(××××)××执×字第×× -××号

××××人民法院:

本院正在协调处理的......(写明争议法院名称和案由)执行争议一案,......(写明划款的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27条的规定,决定将你院执行该案所得的款项××元(写明款项数额)划到本院指定帐户。

开户行:×××,户名:×××,帐号:×××。

××××年××月××日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27条的规定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在协调下级法院之间的执行争议时,将案款划至本院账户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