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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督促执行令

(××××)××执×字第××号

××××人民法院:

你院立案执行的......(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字号)一案,应当在此前六个月内执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你院在收到本督促执行令之日起立即执行该案,于××××年××月××日前执结,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告我院。

此令

××××年××月××日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诉人反映下级人民法院怠于执行时作出督促执行命令时使用。

2、本样式中适用于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在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怠于履行职责时使用。同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执行的具体情况,决定提及执行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