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依申请受指令(定)法院再审后发回重审用)
(××××)×民××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再审申请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或指定)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受指定再审的不写“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情况)。
本院再审过程中,再审申请人×××称,......(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及理由)。被申请人×××辩称,......(写明被申请人在再审中的答辩意见)。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或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裁定书样式供因当事人申请再审,受指令或者受指定而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撤销历次裁判,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时使用。
2、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相同。
3、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