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裁定书(依申请受指令(定)法院再审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依申请受指令(定)法院再审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用)

(××××)×民××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再审申请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本院(或××××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指令(或指定)本院再审本案。

本院再审过程中,......(写明按再审申请人自动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理由,即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终结再审程序;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未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裁定书样式供因当事人申请再审,受指令或者受指定而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按当事人自动撤回其再审请求处理时使用。

2、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相同。

3、制作本裁定书时,另请参照样式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