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裁定书(依申请提审后发回重审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依申请提审后发回重审用)

(××××)×民××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

再审申请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的基本过程和裁判结果,无需过于详细地抄录其认定的事实和裁判理由)。

本院再审过程中,再审申请人×××称,......(简要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及理由)。被申请人×××辩称,......(简要写明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或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人民法院重审。

  ×××

  ×××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裁定书样式供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而提审本案,经审理后,撤销历次裁判,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时使用。

2、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样式   相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一般应当通过庭审认定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但原审人民法院未对基本事实进行过审理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上级人民法院不得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一)原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二)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三)未经合法传唤缺席判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五)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在此裁定中,应撤销历次裁判,直接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4、人民法院应在裁定书中全面公开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不再另行附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