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裁定书(终结对再审申请的审查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字第××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一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本院)(××××)××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写明终结审查的事实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审查。

  ×××

  ×××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裁定书样式供人民法院终结民事再审审查程序时使用。

2.本裁定书简洁写明导致审查终结的特定情形,无需涉及原生效裁判内容和申请再审理由等。

3.本裁定由合议庭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