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公告(人民法院对公示催告申请进行公告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公告

(人民法院对公示催告申请进行公告用)

(××××)××民催字第××号

×××因......(写明被盗、遗失或灭失的票据的名称和主要内容以及申请理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1、公示催告申请人×××,......(公示催告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2、公示催告的票据:×××票××张(写明票据的种类、号码、票面金额、出票人、背书人、持票人、付款期限、数量等事项以及其它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权利凭证的种类、号码、权利范围、权利人、义务人、行权日期、数量等事项)。

3、申报权利的期间:自××××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申报权利的期间)。

4、自公告之日起×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或其他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权利凭证)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或其他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权利凭证)权利的行为无效。(写明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等权利凭证,利害关系人不申报的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院印)

附记:公告方式及有关情况:(不对外公开内容)

签发人×××

经办人×××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一、本公告样式供基层人民法院在受理公示催告的申请后,于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对该项被盗、遗失或灭失的票据或其他事项申报权利时使用。

一、填写要求

(一)首部

1. 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即“××××人民法院”。法院名称一般应与院印文字一致,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市、自治区名称。

2. 文书名称,即“公告”。文书名称应写在法院名称的下一行。

3. 文书编号(案号),即“(××××)××字××号”。公示催告程序简称“催”。本文书可简称为“催”。

示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1年制作的第267个公示催告公告的文书编号可写为:“(2011)朝民催字第267号”。

(二)正文

1. 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事项。依次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被盗、遗失或灭失票据的名称和主要内容以及申请理由,表述为:“申请人×××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

2. 写明发布公示催告公告的法律依据。写明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期限。表述为:“自公告之日起××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

3. 说明无人申报权利的法律后果。表述为:“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特此公告。”

(三)尾部

1. 注明制作公告的日期(××××年××月××日)。

2. 附记“公告方式及有关情况”栏,应记明采用公告的原因及经过,如系登报公告的,应记明登载的报刊名称、时间和版面,并剪贴报样;如系张贴公告的,应记明张贴的时间和地点。

3. 签发人、经办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