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撤回异议申请(债务人请求撤回支付令异议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撤回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写明债务人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人(本单位)于××××年××月××日就××××人民法院向我发出的(××××)××民督字第××号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请求撤回异议。请予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制定,供债务人向基层法院或海事法院请求撤回支付令异议用。

2、申请人(债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基本情况应写明名称和住址,并应在其下另起一行增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项,写明其姓名和职务;申请人是公民的,其基本情况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在其后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项,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