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受理通知书(视为向受理申请的法院起诉情形下通知债权人立案受理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受理通知书

(××××)××字第××号

×××(写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

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督字第××号终结督促程序裁定,(××××)×民督字第XX号支付令自行失效。你(你单位)作为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自收到(××××)×民督字第××号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七日内未向本院表明不同意提起诉讼,视为向本院起诉。你(你单位)提出支付令申请的时间,即为向本院起诉的时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决定立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进程中,你(你单位)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X XX审判庭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你单位应在X XXXX XX X日前向本院X XX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七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预交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申请缓交。是否缓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本院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院印)         

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债权人为自然人的,仅附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制定。支付令失效后,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在收到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七日内未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表明不同意提起诉讼的,视为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本样式供此种情形下人民法院通知债权人立案受理用。

2、如有要求原告提供起诉状副本和补充证据材料等其他事项的,可另起一行增条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