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指定财产管理人申请书(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案件审理期间下落不明人财产代管人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指定财产管理人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指定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期间案件审理期间,下落不明人财产代管人。

事实和理由:

因你院已于××××年××月××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宣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失踪/死亡的申请。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申请,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制定,用于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下落不明人财产代管人用。

2、申请书应写明下落不明人的具体情况。

3、只能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说明其与下落不明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