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裁定书(二审中指令立案受理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一审原告(或原审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以下简称×××)因与被上诉人×××(以下简称×××)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字第××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组成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书记员×××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简称)上诉称:......(概括上诉的事实与理由,做到简洁、准确、全面,避免按照上诉状罗列的具体事实和理由照抄)。

×××(被上诉人简称)答辩称:×××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予以驳回。(根据案件情况,可对被上诉人的意见进行归纳。被上诉人未提交书面或口头意见的,可以不作表述)。

本院审理查明,......(写明审理过程中查明的新的事实和证据、写明当事人名称或者诉讼主体资格变更等情况,对于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表态(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是否一致,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的,不写这一部分)。

本院认为:......(简要写明指令立案受理的理由)。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字第××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无戳)

  ×××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进行审理时,发现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应当指令原审法院立案受理时使用。

2.本裁定书应简要写明指令立案受理的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