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商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申请人称×××,......(写明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及请求)
被申请人提交意见称:......。
本院查明(写明查明的事实)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驳回申请人申请的理由)。
综上,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