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裁定书(二审中准许或不准许撤回起诉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审原告(或一审裁判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及×××(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组成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书记员×××担任记录。

简要写明一审判决情况及一审的诉讼请求。

本院审理过程中,......(简要写明原审原告提出撤回其起诉的情况,包括时间、理由等内容)。

本院认为,×××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已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如果审查后不准许撤回起诉的,则写明不准许撤回起诉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第一种情况,准许撤回起诉)

一、撤销××××人民法院(××××)××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

二、准许×××(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或名称)撤回起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由上诉人×××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由×××负担。

(第二种情况,不准许撤回起诉)

不准许×××(写明上诉人的姓名或名称)撤回起诉。

  ×××

  ×××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无戳)

  ×××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裁定书样式供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二审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提出撤回起诉申请的,人民法院准许或者不准许时使用。

2.本裁定书应阐明准许或者不准许撤回起诉的理由等。

3.对“不准许撤回起诉”的,可以使用口头裁定,但应记入笔录;如有必要,也可以使用书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