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裁定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驳回指定监护人指定异议用)

(××××)×民特字第××号

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起诉人×××不服指定监护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写明起诉的理由和请求)。

本院认为,......(写明起诉人申请撤销原指定监护理由不成立)。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不服指定监护的异议。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本样式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