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判决书(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用)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申请人是单位,应写明该单位的名称和所在地址,并另起一行写明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再另起一行列项写明其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申请人×××要求认定财产无主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写明申请人要求认定的无主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根据)。

经审查,......(写明法院审查核实的情况)。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于××××年××月××日在......(写明公告方式)发出认领上述财产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现在已经届满,上述财产无人认领。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财产多的只写明其概况,详情另列清单附后)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归××××(集体单位名称)所有〕。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制作,用于人民法院作出无主财产判决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