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判决书(撤销有关民事行为能力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申请人×××申请撤销认定×××(或其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特字第××号民事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写明认定该公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事实)。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民特字第××号民事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制作,供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之判决时使用。

2、申请人信息部分要写明申请人和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