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判决书(撤销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申请人×××要求撤销对×××(或其本人)的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特字第××号民事判决,

宣告×××失踪(或死亡)。......(写明被宣告失踪人或被宣告死亡人已重新出现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民特字第××号民事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公民失踪、死亡之判决时使用。

2、申请人信息部分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公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