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院审判庭(包括执行裁判庭)与执行局(庭)间移送案件用表格样式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移送执行案件表


移送单位

执行局收案人签收

案由

申请执行人姓名或名称

住址或所在地及联系方式

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

住址或所在地及联系方式

执行

依据

裁判文书

年   月   日XXXX) XX字第XX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履行义务期限

   年   月   日前

移送说明

                 年    月    日      (签字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l9条第2款的规定制定,供各级人民法院各审判庭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按规定向本院立案庭移送立案执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