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民事调解书(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用)

(××××) ×××字第××号

原告×××,……(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一案(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X XX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诉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本院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是当事人自行和解,则表述为: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的内容)。

......(写明相关费用的负担)。

××××年××月××日,本院将原告的起诉状、上述调解(和解)协议在××××人民法院公告栏、×××报纸或者×××网站上进行了公告,现公告期间已满......日,未收到任何异议。

经审查,上述调解(和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审理消费者公益诉讼案件时,主持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时使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四条、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提起消费者公益诉讼的原告应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开庭前申请参加诉讼的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列为共同原告。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4、公告方式的选择可以参照关于公告送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