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人民法院 | ||
民事判决(裁定)书 | ||
| (X X X X ) | X X X字第X X号 |
原告: | 被告: | 第三人: |
案由: | ||
诉讼请求:1、 ; 2、 。 | ||
本院已于 年 月 日对本案进行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或裁定) 如下: 一、......; 二、......。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 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由 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 × × ×年× ×月×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 记 员 × × × |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时使用。
2、“原告”、“被告”栏内,均应按一审普通程序要求填写当事人情况及诉讼代理人情况。
3、尾部应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4、根据不同案情,表述为公开开庭或不公开开庭。
5、如果有金钱给付义务,增加“如未按本判决„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