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参加诉讼通知书(一审法院通知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用)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参加诉讼通知书

(××××)××字第××号

×××:

原告×××诉被告×××......(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以(××××)××字第××号立案审理。本院审理过程中,......(写明通知参加诉讼的理由)。本院依照......(写明法律依据)之规定,通知你(或你单位)作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通知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用。

2、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理由,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写明:(一)是依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还是法院依职权追加;(二)是依据当事人申请,还是法院依职权追加。

3、通知书应写明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法律地位是共同原告、共同被告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4、援引法律依据应注意区分不同情形,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条文:

(一)第一种情形:通知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法律依据写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之规定”;

     (二)第二种情形: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法律依据写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