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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拘传票

(××××)××拘传字第××号

被拘传人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月日

住所地

工作单位

应到时间

年月日

应到处所

执行人宣布:

本院在审理(执行)×××(写明当事人名称、案由、案号)一案中,×××(被拘传人姓名)经本院合法传唤,据不到庭(指定处所),影响了本案的审理(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予以拘传。

            ××××年××月××日

(院印)

本拘传票已于xxxxxxxx xxxx分送达被拘传人。

被拘传人:×××

(签名)

执行拘传情况

执行人:×××

            ××××年××月××日

本联执行拘传后存卷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拘传当事人时使用。

2、本拘传票的票号由年度、制作法院、拘传字号的顺序号组成。

3、人民法院印章应加盖在本拘传票的年月日处。

4、本拘传票应由被拘传人签名,拒绝签名的,应在“执行拘传情况”栏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