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适用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适用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保全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保全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因……(写明案由)产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贵院立案受理,在……(写明案号)一案审理过程中,……(此处可详细述明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事实情况)。

为防止案件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条之规定,申请对被保全人×××的财产......(写明财产类型、名称)在价值××元以内予以查封(或冻结、扣押)。

[若人民法院责令或申请保全人自愿提供担保,此处则写:申请保全人(或其他人) ×××以其×××(写明财产性质、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提供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保全人(签字):×××

××××年××月××日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制订,供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诉讼财产保全时使用。

2、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人民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申请保全人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因此,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时,应当根据情况,在申请书中详细写明担保财产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