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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我,×××(保证人的姓名),在此保证:保证将我所知道的事实如实向法庭陈述,绝无隐瞒、夸大、删改,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等法律制裁。

保证人:×××

                                    ××××年××月××日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当事人为保证人的)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就案件相关事实向当事人本人询问时使用。

2、当事人应当在法庭上朗读本保证书的内容。

3、当事人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证人为保证人的)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一百二十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时使用。

2、证人应当在法庭上朗读本保证书的内容。

3、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