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住 址:
电 话: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公章)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制作,供当事人委托其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时使用。委托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委托单位应列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
3、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一并递交给人民法院。
4、本件的年月日上方应写明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后递交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