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参加诉讼通知书(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最高院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

参 加 诉 讼 通 知 书

                                         (××××)××字第××号

×××:

本院受理原告×××与被告××× ……(写明案由)一案后,发现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你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通知你参加诉讼。现将有关参加诉讼事项通知如下:

一、诉讼过程中,你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你应当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身份证明。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你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年××月××日

                                                (院印)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制作,供人民法院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时使用。

2、送交本通知书应使用送达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