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字第××号
×××:
原告×××与被告××× ……(写明案由)一案中,你方人数众多,且不能自行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现由本院指定 作为你方的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七条规定制作,供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不能协商推选出代表人时,由人民法院指定代表人时使用。